礦車斜巷運輸鋼絲繩、鏈條及連接裝置的管理規(guī)定
1 鋼絲繩、鏈條選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。
2 斜巷運輸時,礦車之間的連接,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,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。鋼絲繩頭應采用插接,插接長度不小于3.5個捻距。
3 斜巷采用串車提升時,必須使用保險繩,保險繩長度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車的長度(不超過一輛車長度)。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連,另一端掛在提升串車尾部車輛連接器上并連接牢固。
4 斜巷運輸使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,在每次換繩時,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載荷的拉力進行試驗。礦車連接裝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2倍于最大靜載荷的拉力試驗,試驗記錄存檔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