斜井人車完好標準
1 車體
1.1 扶手、靠背板、坐板、腳踏板、保護鏈、了望窗等零部件完整緊固,鉚釘、螺栓松動數(shù)不超過總數(shù)的10%。
1.2 車棚、底架、前后擋板、骨架角鐵無開焊、破洞和明顯變形。
車棚四周及進出口無尖棱、尖角和突出物。車棚凸凹深度不大于30mm,裂紋長度不大于50mm。
2 斜井人車開動機構
2.1 自動及手動彈簧不得有裂紋、斷裂或永久變形。
2.2 主拉桿不偏轉(zhuǎn),伸縮靈活,與導向套的間隙:抱軌式不大于0.5mm;插爪式扒大于1mm。
2.3 操作機構及傳動桿件無彎曲變形,動作靈活可靠,活動部位不缺油。
3 斜井人車制動裝置
3.1 抱軌式人車
3.1.1 楔型箱用手橫向推拉,應靈活可靠;橫向移動量不大于20mm。
3.1.2 斜鐵的圓弧與楔形箱圓弧面緊密貼合,斜鐵的尖棱隊抱爪的下落不產(chǎn)生阻礙。斜鐵螺栓的端頭應低于斜鐵表面1-2mm。
3.1.3 靜止松繩或手動落閘試驗時,抱爪應同時落下,目測抱爪的前部牙面與鋼軌頭的咬合在2/3以上?;謴瓦\行狀態(tài),制動裝置應恢復到原來位置。
3.2 插爪式人車
3.2.1 制動器壓板沿導向槽滑動靈活,左右竄量不大于10mm,上下間隙不大于3mm。
3.2.2 靜止松繩或手動落閘試驗時,兩插爪應同時落下到位。恢復原位時,掛鐵和擋器應咬合嚴密。
3.3 每天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,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試驗,每年進行一次重載全速脫鉤試驗。
4 聯(lián)結裝置
承載牽引力的鏈環(huán)、銷軸的安全系數(shù)應符合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第379條的規(guī)定,磨損量不超過原尺寸的10%。
5 緩沖裝置
5.1 抱軌式人車緩沖繩應排列整齊,不擰勁,儲備長度不小于4-5m??ɡK楔緊固,壓繩頭螺栓不松動。
5.2 插爪式人車緩沖木的材質(zhì)、規(guī)格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(guī)定。緩沖木應牢固地固定在車架上,螺栓不松動,螺母不得露出切入面外。緩沖木不應有切割齒劃過的痕跡。
5.3 鑄剛碰頭無裂紋,緩沖彈簧無斷裂。
6 斜井人車閉鎖裝置
閉鎖裝置動作靈活可靠。拉動主拉桿時,栓桿能自動抬起。
1 人車運行平穩(wěn),同一輪對兩踏輪面直徑不大于2mm。
2 車輪不得有裂紋,輪緣磨損余厚不小于13 mm,踏面余厚不小于7 mm。車輪定期注油,車輪轉(zhuǎn)動靈活。
3 轉(zhuǎn)向架可在線路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靈活轉(zhuǎn)動。
8 信號裝置
8.1 斜井人車上應裝有與絞車房及各停車場相互聯(lián)系的信號裝置。平巷人車上應裝有與司機相互聯(lián)系的信號裝置。
8.2 在向人車信號裝置的供電線路上不應接其它負荷。
主營產(chǎn)品:翻斗式礦車,固定式礦車,梭式礦車,曲軌側(cè)卸式礦車,底卸式礦車